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 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 167 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深医保发〔2024〕4 号)等文件要求,对我院开展的“名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需门诊诊查费)”1 项特需项目及“局部组织氧饱和度监测”1 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不纳入医保记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我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疑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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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