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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科研平台对外开放共享(第二批设备)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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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进一步盘活我院科研资源,扩大科研平台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覆盖面,充分发挥科研设施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中的赋能支撑作用,经医院研究决定,现新增启动第二批科研仪器及科研平台对外开放共享服务(试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收费标准:
依据《科研平台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附件2)收取费用。前半年给予折扣优惠,后期恢复原价。
2、预约流程:
用户可通过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https://irshare.cn/v2/yiqiliebiao)查询设备共享信息。用户与我院签订使用协议、签署安全承诺书,并预缴费用后,可申请使用对外开放的仪器设备。
3、注意事项:
1)实验所需试剂、耗材由使用方自备。
2)须严格遵守各级法律法规及平台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规范、安全使用。
3)须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许可后方可上机使用;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使用设备,如实做好使用登记。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科研平台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公示.pdf

附件2-科研平台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第二批)-公示.pdf


南方科技大学医院科教信息部、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
2026 年 5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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