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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迎接市级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督导检查获专家组高度肯定
  •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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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庆云】2025年9月23日,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合专家组一行9人莅临我院,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专项督导检查。经过全面细致的现场核查,专家组对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未发现传染病迟报、漏报情况。

检查过程严谨细致

当天上午,专家组在我院C栋701会议室召开预备会议,明确检查流程与标准。院长助理丁娟代表医院致欢迎辞,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专家组为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随后,专家组分为多个小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交流等方式,全面评估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组重点查阅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文件、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使用情况,并逐一核查了门急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及影像科的传染病相关记录。

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部部长张宝莉带领预防保健科、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配合检查,就专家组的询问进行了专业、详实的解答。

检查结果获得积极评价

在反馈环节,专家组对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相关工作组织有序、落实到位。同时,专家组也从专业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建议。

张宝莉部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督导检查是对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医院将认真梳理并落实专家组的建议,持续提升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水平。

夯实传染病防控基础

传染病报告是传染病监测与控制工作的基石。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传染病报告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临床医生、公卫医师以及检验、影像等相关岗位人员都应牢固树立传染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报告流程与技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贡献力量。

我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完善传染病报告管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动传染病防控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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