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的力量:率先公布病例逗留轨迹的“深圳突破”
5天,11天!
这是国家卫健委确认深圳出现首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距离深圳市卫健委分别公布首批15个确诊病例个案详情和首批31个确诊病例发病期间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的间隔时间。
前者的发布速度领跑全国副省级城市,后者则直接是内地公共卫生史上的一次突破,不仅对深圳疫情防控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更激发了全民参与抗疫的责任心。
“深圳市是全国第一个在保障患者隐私的情况下公开所有病例资料的城市,这不仅体现出深圳的认真态度和公开透明,也给全国包括国外很多公卫专家信心和希望。”WHO专家、香港大学教授梁卓伟说。
正如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所说,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疫苗!
深圳疾控部门“流调”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来源。图为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与消毒组在一处住宅区疫点进行消毒作业。(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内地公共卫生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深圳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翌日,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指出“肯定存在人传人现象”,深圳市民高度警觉:确诊病例是怎么传染的?是否只有老人易感?
1月23日,武汉封城,恐慌在全国飞速蔓延。1月24日,深圳通过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了首批15个确诊病例详情,涵盖性别、年龄、所在辖区、旅居史、发病时间、入院时间以及当前病情。市民最基础的疑问得到解答。
但疫情凶猛,这些信息还不解渴。接连几天,关于“某某小区发现确诊病例”“当前发现新冠肺炎患者小区名单”等捕风捉影的消息在朋友圈和各小区群流传,人心惶惶。
1月30日深夜,深圳效仿香港疫情信息发布模式,在不泄露病人隐私的前提下,公布了第一批共31个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并在文中明确表示此后每天都将公布。截至目前,这条推文的阅读量达到523万。
市民们很快发现,之前在群里传得最多的几个“确诊小区”并不在列,另一些小区却“中招”了。一夜之间,谣言不攻自破,取而代之的是各街道、社区及物业管理部门开始行动起来,加强人员出入排查登记、区域消毒等防疫措施。
2月1日起,深圳基本形成“早晨约9点公布前一天确诊病例个案详情,晚上公布本批确诊病人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的公布制度,至今已陆续公布419个病例详情和286个小区或场所名单。同时,对“歌诗达·威尼斯号”邮轮和深圳首例境外输入病例等舆情事件均做到了24小时内发布通报,避免引起谣言传播和社会恐慌。
“信息公开是抗疫利器!”在深圳市卫健委官方微信的留言中,微信网友“繁华三千过”的评论获得3500余点赞,代表了公众心声。
深圳市卫健委宣教处负责人王岭表示,深圳公布确诊病例活动小区场所是内地公共卫生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这种做法被全国多个城市仿效,得到了国家、广东省相关部门和法律界的认可,也获得了世卫考察组专家的点赞。
疾控“侦察兵”奋战一线“捕获”疫情信息
在这次新冠疫情防控中,深圳市各级疾控部门则是奋战在一线的“侦察兵”和“突击队”,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也是疫情公开的重要信息来源。
疫情发生后,深圳疾控系统快速反应,启动了市、区和街道三级疫情防控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环境消杀工作,这只队伍“唯早唯快”,为疫情防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窗口。“每个个案信息和活动轨迹都来自疾控部门的调查。”深圳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武南说。
“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通过询问患者什么时间发病、发病前后去过哪里、接触过什么样的人、乘坐过什么样的交通工具等问题,寻找与传染源、传播途径有关的蛛丝马迹,为判定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划定消毒范围提供依据。”深圳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医生马起山说。
据了解,一旦企业或社区发生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还要摸清每一位患者的活动轨迹,追踪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并要求其采取14天隔离医学观察。“流调”工作让密切接触者尽快得到排查,为防止疫情扩散筑起了一道专业防线。
实验室检测检验人员被称为“离病毒最近的人”。为有效应对疫情,深圳构建了高效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深圳市疾控中心同时启动三个实验室开展检测工作,具备每日确诊检测800份新冠病毒核酸能力。他们争分夺秒地进行样本检测,为临床诊疗赢得了时间,也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数据。截至3月9日,深圳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7331份、13218项次。
据介绍,2003年“非典”之后,深圳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市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该体系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以10个区疾控中心为骨干,以100多家医院防保科及街道预防保健所和600多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网底。这一体系在应对包括甲型流感、禽流感和登革热等重大传染病疫情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深圳还建立了涵盖疾控、医院、社康、学校、家禽批发市场等在内的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系统,经过多年运作,这些监测系统日趋完善,为及时发现、报告和预防控制呼吸道传染病提供保障。深圳发现广东省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监测系统起到了关键作用。
“疫情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疫苗”
疾控专家表示,控制传染病疫情有“三板斧”,一是控制传染源,二是切断传播途径,三是保护易感人群。确诊患者就是一种传染源,如果其在发病期间,没有采取任何防护,到过公共场所,或者与其他人进行接触,势必会对其他人造成感染风险。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诊病例的活动小区及场所,是在向周围的易感人群提示传染源存在的风险,提示易感人群加强自我防护,从而切断传播途径。
“面对疫情,市民首先会想‘我安不安全’‘我身边有没有感染者’,如果没有确凿信息,就会盲目猜想、胡乱猜测,谣言就会四起,公众心态就会失衡,城市管理就会失序。”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巢乃鹏说,从社会稳定角度而言,信息公开透明,市民能够以稳定平和的心态看待疫情,城市管理也无需分散精力处理无止境的谣言。
南方科技大学医院是深圳市南山区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定点医院,另外还派出18位医护人员弛援深圳市定点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裴国献表示,从个人防护角度而言,疫情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降低感染风险,从而更好地配合政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同时,疫情信息公开也将对全国乃至全球的疫情形势预判发挥重要作用。正如WHO专家、香港大学教授梁卓伟在深圳考察期间所说:“深圳市是全国第一个在保障患者隐私的情况下公开所有病例资料的城市,这不仅体现出深圳的认真态度和公开透明,也给全国包括国外很多公卫专家信心和希望。流行病学专家根据公开的病例资料,可以推算出新冠病毒的传播率。”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应急管理等体系更加完善,能有这样的举动并不意外。”巢乃鹏说,“在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后,向全社会公开传染病人足迹、曾经到过的小区等信息,国际社会上也有不错的经验,比如中国香港是将确诊病例公布到具体某一栋楼。”
巢乃鹏认为,一定程度上,以往相关部门在处理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信息公开的操作模式可能是有缺陷的。2007年我国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今十几年过去了,通过处理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公开工作,希望政府能够总结经验,从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深圳率先公开确诊病例活动场所背后
1月24日起,深圳开始每日公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案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所在辖区、旅居史、发病时间、入院时间以及病情。1月30日,深圳持续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精细度,向社会公布确诊病例发病期间活动小区及场所。
不过,《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有相同规定。
也就是说,作为并非直辖市的副省级城市,深圳似乎没有权限公布新冠肺炎病例信息。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率先公布病例活动小区深圳为什么“能”?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晨光等8位卫生法学界专家2月2日联名公开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确诊患者经常活动的区域是政府职责所在。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8位卫生法学界专家还表示,相关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公布个人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同时,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指出,要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感染者(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了解疾病特征与暴露史,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因此,从相关法律规定上来讲,为加强突发事件情况监测、预报和预警方面的工作,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都可以在不侵犯确诊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公布其逗留活动小区及场所。
率先公布病例活动小区深圳为什么“要”?
尽管相关法律条文和疫情防控精神在前,但在疫情蔓延流行初期,内地各大城市依然没有轻易尝试公布确诊病例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公布确诊病例发病期间活动小区及场所这类的精细信息。
“深圳在全国率先迈出这一步,可以说实现了突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宣教处负责人王岭说,实现了内地公共卫生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那么,深圳为什么“要”这么做?
首先,疫情公开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措施。“这些年,当发生传染病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能向公众及时公开疫情信息,但受制于相关法律,始终无法实现,这次新冠疫情百年不遇,1月28日我们就提出了公开活动轨迹的建议。因为只有全民参与、联防联控,才能打赢这场阻击战。”深圳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武南说。
公布个案信息和活动小区场所的目的,是为了让防控的细节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让街道、社区工作站及社康中心等各级部门更好地参与进来。同时,也能形成舆论监督力量,倒逼防控链条上的各个部门,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
其次,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敢于突破、善于突破。“无论是从传染病学角度看,还是从联防联控、社会稳定角度看,加大疫情信息的公开透明力度,均利大于弊。”武南说,“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应当有所突破。”
据了解,深圳在加大疫情信息公开力度后,省内广州、珠海、中山等陆续效仿,北京、上海等地也接连跟进。此举突破了现有疫情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受访业内专家建议,今后在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开方面,希望能够进一步健全现有法律,制定新的疫情信息公开标准。只有让公开的疫情信息像空气和水一样,市民才能以此养成良好的疫情应对习惯,从而减少传染病流行时有可能带来的社会恐慌。
(记者:张大川、张炜;通讯员:南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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